2000年,牙买加,金斯敦。 狂风骤雨呼啸不停,男人的喊声隐约突破隆隆作响的螺旋桨声 “邦德邦德快上来” 一条手臂从机舱中探出,紧紧握住詹姆斯邦德的手,用力将他拽进正顶着恶劣天气飞行的直升机 “太好了,你总算赶上了。追兵都甩开了毒品走私的证据呢” “证据在我怀里,怀特。” 邦德绷着脸,简单地回答。他今年三十二岁,效命于军情六处,正在执行的任务是调查从牙买加到英国的毒品走私活动。此刻他穿着一身臃肿的军绿色雨衣,浑身湿透,沙棕色的头发里蓄满了雨水和灰尘,怀里鼓鼓囊囊,像是抱着个大号沙袋。 他的同行者,特工弗格斯怀特奇怪地低下头,打量着他腰部以下的肿块,正在思考邦德是不是直接把毒枭的货给打包带走了一个毛绒绒、湿漉漉的脑袋忽然间从邦德怀中探出头,露出稚嫩的面孔和一双布满紧张的灰蓝色眼睛。 弗格斯怀特吓了一大跳,差点掏枪“hat the fuck什么东西哪来的小孩子” 邦德说“捡的。” “捡的”弗格斯怀特目瞪口呆,“你在毒枭大本营里捡了个孩子” 詹姆斯邦德面露无奈。 真不是他不专业,而是事发突然,他一不小心就被这小狗崽给缠上了。当时他正潜伏在一处遍布温室大棚与仓库的工厂中,想要寻找毒品交易记录,这孩子忽然间从角落里窜了出来,瘦骨嶙峋、浑身伤痕,仿佛离开族群在田野间游荡的野生动物。 乍一看到他的邦德比刚才的弗格斯还要应激,差点就要按下扳机了,结果男孩迅速开口,用英语说道“你好,请问你是警察吗” 邦德握着手槍没有回答,不等他提问,男孩一股脑地将自己的信息汇报出来“我叫布莱恩,布莱恩纽曼,是附近农户的孩子。这群毒贩杀死了我的父母,将我带到这里来想让我替他们卖命,如果我不听话,他们就揍我,还不给我饭吃。” 他声音虽小,但吐字清晰,将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的原因说得清清楚楚,而且很大胆地与地头蛇划清界限,表明二者之间有血海深仇,就赌邦德这个外来户有可能会救他离开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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